为了进一步提升金昌市博物馆发展水平和丰富市博物馆馆藏文物种类和数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博物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市博物馆的性质、功能和陈列布展特点,经请示市政府批准,金昌市博物馆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部分文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文物征集的范围 范围:历史文物、民俗文物、革命文物 类别包括:石器、骨器、陶器、玉器、青铜器、木器、漆器、瓷器、石刻、书法绘画、工艺美术、图书资料、照片、生产工具、生活用具等。与金昌工业和红色革命有关的遗存、构建、机械、报刊、图书、文件、手稿、传单、标语、证件、题字、信件、照片、契证、印章、铭牌、商标、票据、账册、石碑、拓片、徽章、地图、图纸、档案和具有历史特征的生活用具、生产工具、有一定历史意义的戏剧道具、演出海报、演出节目单等。 二、征集方式 (一)捐赠。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的基础上,坚持自愿捐赠的原则,把自愿捐赠和有偿征集相结合,根据文物的性质,依据文物保管者的意愿,采取捐赠、征集、借用、代为保管、交流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积极性,使流散在民间的文物得到充分利用。 ? (二)借展。民间收藏者不愿意出售和捐赠的文物、标本,博物馆展出又十分需要,可以通过协商,在自愿和所有权不变的基础上,采用免费借展的形式展出。 (三)征集。征集私人和非管辖系统单位出售的文物,是征集藏品的一个重要征途。市博物馆征集文物,根据本馆藏品征集范围和陈列需要,根据公平、合理和合法的原则,按照文物价值和博物馆馆藏藏品等级条件确定价格。 三、征集程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有意者须填写《金昌市博物馆拟征集文物登记表》(含文物名称、图片、时代、尺寸、重量、完残、来源、个人报价、持有者信息),并携带登记表到博物馆商议具体事宜。 2.组织专家鉴定评估。对拟征集的文物先由文物专家鉴定组进行筛选、鉴定。经鉴定达不到收藏标准的文物,退还收藏单位或个人。 3.签订协议。凡征集的文物都要与持有方签订《金昌市博物馆民间收藏文物征集协议书》,并签订文物来源《承诺书》。 4.征集文物。由专家小组鉴定评估确定价格后,提交市文广新局文物征集领导小组批准后收购。 四、征集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始。 ? ? ? ?联系人:李小娟 ? ? ? ?联系方式:0935-8218958 ? ? ? ? ? ? ? ? ? ? ? ? ? ?15809350806 ? ? ? ?联系地址: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路83号 ? ? ? ?邮编:737100 ? ? ? ? ? ? ? ?特此公告。 金昌市博物馆